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适用于住宅小区、村庄、村镇、办公楼、商场、宾馆、饭店、疗养院、机关、学校、部队、医院、高速公路、铁路、工厂、矿山、旅游景区等生活污水和与之类似的屠宰、水产品加工、食品等中小型规模工业有机废水的处理和回用。经该设备处理的污水,水质达到国家污水处理综合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设计原则
1.满足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确保出水各项指标达到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
2.选用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成熟可靠工艺,实用性与先进性兼顾;
3.设计力求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做到工程投资省、占地小 、运行能耗低、处理费用少;
4.工艺设备在运行上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与调节余地,以适应
水质水量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