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常规出厂配置为白光,如需暖白光,订货时请注明。
■使用方法:
1 .灯具按下开关按键,电筒打开,之后每次轻触按钮进行照明模式调节,调节顺序为“强光→工作光→频闪”循环,若要关闭灯具时则再次按下开关按键。当灯具低于10%以下时电量指示灯1颗频闪(3.0V~2.8V)灯光自动连续闪烁3次,表示灯具电量严重不足,此时,强光剩余可工作时间≥15分钟,工作光剩余可工作时间≥30分钟应及时更换电池或充电。
特别说明:当产品超过三个月未使用,需要进行电池保养:电池按先放完电,后充满电的次序做一个充放电循环。
■警告:
1、更换光源、充电或拆卸灯具时,请在安全场所进行!
2、每次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充电。
■注意事项:
1、首次使用灯具时请充电,每次使用后请及时充电。
2、携带或运输时,应确保按钮开关免受外物触压,以免灯具开启耗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