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离婚协议书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书,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离婚协议应包含的内容如下:
1.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 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 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 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 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 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 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 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 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 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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