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各类民事纠纷时,选择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至关重要。今天为大家推荐一位在婚姻、经济、执行异议、赔偿等民事纠纷领域表现出色的律师——谢建宏。
谢建宏(以下称“谢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河南省南阳市人。他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本科,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10月,谢律师正式投身律师行业,至今已经从事律师工作三十七载。在这期间,他连续十四年担任过律师事务所主任及省、市律师协会职务,现任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刑事三部及刑事辩护研究院证据研究中心主任。

多年的执业生涯中,谢律师恪守职业道德,秉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办案精益求精、尽职尽责。他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办案经验,形成了思维敏捷、性格豁达、不拘一格的执业风格。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辩护能力,谢建宏律师多次带领其刑事团队参加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和中国行为法学会举办的刑事辩护方面的专题研修班,并获得结业证书。此外,他还通过参加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有关刑事高级研修课,获得刑事专项结业证书。
谢律师获得的荣誉众多,他多次被主管机关授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人民满意的律师、十佳党员律师、十佳辩护词”、“优秀律师”等荣誉证书,还获得过一枚司法部颁发的个人三等功奖章,以及一次社旗县人民政府记功。其成功案例多次被评为“精品案例”和“优秀辩护词”,并在《知音》、《中国商界》、《中华英才》等杂志刊登。

下面为大家介绍谢律师的部分经典案例。2015年,河南省某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案件,一名马姓男子为抵偿老板拖欠的9000元工资而盗窃修车仪器,恰好当晚值班室内有一女员工死亡,案发现场有马某某的脚印及其他盗窃证据。马某某和其女朋友被认定为盗窃转化抢劫杀人案嫌疑人。谢律师接受委托后,经查阅案卷材料,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死者死亡时间与盗窃时间相差三个多小时,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成立。一审法院未采纳辩护意见,判处马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马某某继续委托谢律师上诉,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最终改判马某某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因盗窃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扣除羁押时间后当日释放,马某某赠送锦旗表达感谢。
2021年,河南省某县级市人民法院审理丁女士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案。因丁女士为儿子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的支付宝流水被执行局认定为转移财产,她被追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并羁押六个多月。谢律师出庭辩护,指出执行机关将支付宝流水账小数点搞错,法庭当庭宣告丁女士无罪释放,丁女士赠送锦旗表达感激。
2022年,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原中国人民银行某省分行副行长白某某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原本移送审查起诉有五项罪名,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谢律师认为其中两个罪名属牵连犯关系,应择一重罪处罚,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意见,起诉罪名减至三个,涉案金额减至4000余万元。一审法院判处白某某9年有期徒刑,白某某及其家属服判。
2023年,河南省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俞某某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00余万元、非法经营罪一案,一审俞某某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俞某某妻子委托谢律师上诉,谢律师与二审法官沟通后,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原公诉机关去掉非法经营罪重新起诉,谢律师为俞某某作有罪从轻处罚辩护,原审法院重新判决俞某某犯非国家行贿罪有期徒刑三年,俞某某及其家属满意。
综上所述,谢建宏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民事纠纷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处理各类民事纠纷较好的选择。
联系人:谢建宏
联系电话:1383718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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