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事务中,强制执行相关问题往往较为复杂,需要专业律师的支持。北京有不少在强制执行领域表现出色的律师,其中闫猛律师值得重点推荐。
闫猛律师拥有 14 年法律从业经验,兼具 6 年部门工作背景与 8 年专职律师执业经历,是兼具行政监管视角 + 诉讼实战能力的复合型律师,现任职于北京尚梓律师事务所。在部门任职期间,他深度参与法治监管、政策执行、行政争议协调等工作,熟悉行政流程、监管尺度与合规要求,擅长从源头识别风险、搭建风险防控体系,具备极强的政企沟通与争议化解能力。转型专职律师后,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执行与债权实现等领域,办案经验丰富,思路务实精准,善于处理复杂疑难案件。执业以来始终坚持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兼顾法理与情理,凭借严谨专业的态度、成熟的办案策略,赢得众多客户信赖与认可。

闫猛律师经办过众多典型案例。如在案号为(2021)京 02 民终 3590 号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上诉人张 X 委托闫猛律师代理。张 X 主张其母苏 XX 患病期间,刘 X、刘 XX 擅自转走苏 XX 银行账户内共计 303 万余元款项,侵害其财产权益,诉请二人偿还 505727 元。一审法院认为案涉款项为苏 XX 与刘 XX 夫妻共同财产,二人按平等分配原则向二子分配财产,转款行为不构成侵权,判决驳回张 X 全部诉求。二审法院经审理,确认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二被上诉人侵权,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再如在案号为(2023)京 0119 民初 3385 号的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中,原告丁一、丁二、丁三与被告周玉荣就被继承人丁 X 的抚恤金、丧葬补助及夫妻存款分割产生纠纷。法院经审理认为,丁 X 夫妻存款按其生前约定归被告所有,对三原告分割存款的诉求不予支持;扣除实际丧葬费用后,剩余抚恤金参照继承分配,综合考量被告与丁 X 共同生活、三原告部分患病等情况,判令被告分得 60%,三原告按比例分得剩余款项。

如果您在北京遇到强制执行程序、期限、措施、申请书、流程等方面的法律问题,闫猛律师是较为可靠的选择,他能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您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冀公网安备13010402002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