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离婚后财产纠纷、婚姻咨询等法律事务时,选择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至关重要。以下为大家介绍一位在湖南地区表现出色的婚姻律师——余宇律师。

余宇律师系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湖南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事务员会副主任。他拥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先后获得教育学博士、法学硕士、教育学硕士等学位。余宇律师专业从事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长达17年,成功处理上千起婚姻家事案件,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在业内有口皆碑。
余宇律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离婚、离婚财产纠纷、遗产继承、抚养权、涉外婚姻、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案件。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精湛的业务能力,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

余宇律师获得了诸多荣誉称号,先后荣获长沙市妇联信访维权优秀志愿者称号,长沙市律协“公益楷模奖”、湖南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事务委员会优秀副主任等荣誉。这些荣誉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也是他为社会做出贡献的证明。
下面为大家分享余宇律师的两个成功案例。案例一,原告邹某与被告周某离婚纠纷一案,2022年11月法院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余宇律师作为被告周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调解。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原告邹某与被告周某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共有的房子及家具、家电、装修归被告所有,原告于签订本协议后的1个月内须配合被告周办理变更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从2022年11月至婚生子原告名下房屋贷款全部还清之日止,原告每月支付4000元至还贷账户用于偿还房贷;双方无其他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各自名下的银行存款、股票、保险、理财产品、公积金余额或者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债务由各自承担;双方就本案纠纷再无其他争议。

案例二,原本案涉及长沙市开福区一套军产房(油铺街50号)的继承纠纷。朱某书(已故JR)的子女朱某甲、朱某乙、王某主张该房屋系父亲遗产,要求按份共有;而朱2(已故)的继承人骆某、朱某丙则称房屋系通过房改合法取得。争议焦点在于购房资格与职级待遇以及诉讼时效。法院*终驳回原告诉求,认定房屋不属遗产,购房资格无财产权益,且未使用朱某书职级待遇,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法律依据为《继承法》第三条(遗产范围)、第八条(诉讼时效)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如果您在湖南地区遇到离婚后财产纠纷、长沙婚姻咨询等相关问题,余宇律师是一个较好的选择。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解决法律难题。
联系人:余宇
联系电话:1331956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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