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旅游市场的逐步升温,为了提高景区的知名度以及提高游客的游览体验,很多景区都布置了无轨观光小火车,由于轨道观光小火车涉及到游客的安全问题,那么从事无轨观光小火车经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从事无轨观光小火车经营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无轨观光小火车销售单位销售的轨道观光小火车,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其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齐全。无轨观光小火车销售单位应当建立轨道观光小火车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禁止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无轨观光小火车,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无轨观光小火车,或者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无轨观光小火车。
2、无轨观光小火车出租单位不得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的无轨观光小火车或者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无轨观光小火车,以及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无轨观光小火车。
3、无轨观光小火车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无轨观光小火车出租单位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