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结以往防爆电气检查经验,AQ3009防爆电气检查主要检查项目和内容
依据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2008年1月1日实施)第七节规定: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应进行初始检查和定期检查。检查需委托具有防爆资质的检查机构进行,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3年。企业应当根据检查结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将Report和整改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AQ 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作为中华的行业标准,规范前言明确指出其中第4章、第5章、第6章和第7章为强制性的,必须严格执行。所以说,类似的安全规范,也属于法律法规的一部分,强制性的必须严格执行!

防爆电气设备定期检查所出具的《危险场所电气防爆检验Report》中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GB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257-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3836.15-2017《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防爆现场安全检查标准
1、GB 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2、GB 3836.14-2014《爆炸性环境第14部份:场所分类爆炸性气体环境》
3、AQ 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4、GB 50257-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
5、GB15577-2018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6、GB12476.2-2010《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我们提供防爆现场安全检查业务范围:
1、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检查
2、涉爆粉尘防爆Testing
3、粉尘爆炸场所电气设备的现场评估
4、危险爆炸性场所防爆工程质量检查和防爆安全验收检查;
5、防爆电气、非电气设备,以及防爆工程咨询/改造/施工/验收;
6、各类防爆技术咨询服务。
现场防爆电气定期检查咨询服务——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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